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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补贴出台 完成2015年目标仍有难度

作者:网络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3-09-18浏览次数:344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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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7日,财政部、工信部网站发布了四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表示,报经国务院同意,将在2013年~2015年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应用。

    “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通过设置外地汽车厂商销量最低比例来力求遏制上一轮新能源补贴的‘地方歧视性补贴’负面作用,另外一个亮点就是加大公共领域投入,这两点都有利于新能源汽车销量的提升。”上海汽车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多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即使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推广,但对于该轮政策是否有助于实现科技部此前制定的2015年完成新能源汽车50万辆销量目标仍持消极态度。

    与上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政策补助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总额不超过6万元相比,此轮补贴试点政策则根据续 航里程来给予车企补助。按照《通知》,此次纯电动乘用车里程80公里以上、150公里以下每车只补贴3.5万;150公里以上、250公里以下每车补贴5 万;250公里以上的才能补贴6万元。

    “根据续航里程来进行补贴会更为合理,这会促进车企提升汽车动力电池能量效率,而不会一味追求动力电池组能量。在上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中,只要 电动汽车的电池超过20千瓦时,就能拿到6万元补贴。而现在如果车辆要拿到最高补贴,必须提高里程至250公里以上。”力帆汽车负责新能源汽车相关人士告 诉记者。

    此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根据续航里程分三个档次来对车企进行补贴,或将促使车企对已经进行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进行改进,或者加快新一轮新产品的开 发,毕竟按此标准,当前车企公告的产品里面只有比亚迪e6能够拿到最高6万元的补贴,上海汽车的E50以及江淮汽车的同悦电动车所享受的补贴则会下降。

    拿上海汽车E50来说,根据其综合工况120公里续航里程来计算,按照上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上海汽车E50能够享受到5.4万元的补贴,但是在此轮政策中则会减少到3.5万元。

    《通知》同时显示,补助标准将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确定,并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年退坡。2014年和2015年,纯 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分别下降10%和20%。

    不过,在降低纯电动乘用车补贴的同时,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加大了其在公务车领域的推广力度。《通知》要求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车辆采购要 向新能源汽车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同时,对纯电动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补贴 标准将维持在2013年之前不变。

    为了更大力度推广新能源汽车,新一轮新能源补贴政策仍将依托一些大城市来进行重点示范运营。与上一轮政府制定一些示范城市的名单不同,此轮新能源汽车补贴的示范城市要进行申报并要符合工信部等部委提出的附加条件。

    这些附加条件为,2013年~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0000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

    “我们可以通过附加条件来打破地方保护性补贴垄断。”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副处长吴卫此前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不过,业内人士表示,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仍缺少一些新能源汽车推广所必备的条件。“对于消除消费者对电池的后顾之忧的车电分离模式并没有提 及,同时对于充电桩等基础设施的补贴政策并不明确,而基础设施也是制约新能源汽车推广的障碍之一。”国内一家乘用车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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