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十条"公布 大城市将严控汽车保有量
作者:网络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3-09-13浏览次数:3575次
国务院昨日正式公布各界期盼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简称“国十条”,该计划被认为是我国有史以来最为严格的大气治理行动计划。计划要求2017年全国PM10浓度普降10%,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的PM2.5浓度分别下降25%、20%和15%左右,要求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2017年PM10浓度下降10%
《行动计划》给出了具体的指标: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
其中,唯一给出具体浓度控制的是北京,要求到2017年,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行动计划要求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产业转型升级。要按照相关要求,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5年再淘汰炼铁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
行动计划要求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要求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公交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其要求,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行动计划要求,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这些区域中,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燃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
专家称计划“史上最严厉”
行动计划首次将细颗粒物纳入约束性指标,并将环境质量是否改善纳入官员考核体系之中。如果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环境科学院副院长柴发合认为,这个计划是有史以来力度最大、措施最综合、保障措施最周密,考核最为严厉的空气治理行动计划。
■ 对话
“目标措施都是用模型算出来的”
【对话人物】环保部污防司副司长 汪键
“目标提高了,措施加严了”
记者:此次是否是力度最大的一次大气治理行动计划?它和去年颁布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有什么区别?
汪键:应该讲,这是目前为止力度最大的一次大气治理行动计划,其核心就是要求到2017年三大区域的细颗粒物要下降15%到25%不同的比例。
去年我们也发布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但这次行动计划和上一次规划相比,在目标和力度上有明显的提高。首先降PM2.5的目标是远远高于规划的,另外在环境准入这块,我们要求把四项污染物都作为项目的审批前提条件,在能源结构上,大气十条明确提出煤炭总量控制,特别是三个区域要实现煤炭负增长,这是首次提出。
《行动计划》和《十二五规划》的区别就在于目标提高了,措施加严了,另外就是年限上的差异,规划是从2011年到2015年,现在的行动计划是从2012年到2017年,其实是这一届政府的奋斗目标。
记者:行动计划中所用的词汇如“总体改善”、“明显改善”、“重污染天大幅减少”,这些词该怎么理解?
汪键:我们花了很多的精力描述这些词,也有大量专家给以建议,让它更加科学。
我们的理解是,“明显改善”就是老百姓感官上真正能感受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感觉到重污染天明显减少了。
当然,大气和水不一样,水变清了,就会有鱼,变化比较明显,但我们希望,老百姓能够自己明显感觉到,蓝天白云比以前多了,而且多得不是一点。像北京如果将细颗粒物控制在60微克左右,那就会有明显的感官上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