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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廉政帐户有关事宜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0-12-20浏览次数:3467次
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中共建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建德市监察局于2001年开设了廉政专用帐户,便于处理党员领导干部已收受或因某些原因无法拒绝的礼金礼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等,起到良好效果。为更好地发挥廉政帐户作用,现就有关事宜作如下说明:
一、礼金、礼卡等直接交入建德市廉政帐户,户名:中共建德市纪委廉政专户,开户行:建行建德市支行,帐号:33001617535050005425;礼卡和礼品等可以折合成等额人民币交廉政帐户或直接交到建德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由市纪委处理后再交入廉政帐户。
二、上缴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直接交入廉政帐户,缴纳时须填写由银行提供的“建德市廉政专用帐户专用凭据”,该凭据一式四联,其中第一联由上缴人保存,上缴人必须在自行保存的凭据背面注明送礼人姓名、时间、款物内容、金额。
中共建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建 德 市 监 察 局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