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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波鸿实业有限公司“新闻媒体宣传合作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波鸿集团来源:波鸿集团发布时间:2024-09-25浏览次数:189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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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波鸿实业有限公司拟对“新闻媒体宣传合作项目(第二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申请人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闻媒体宣传合作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内容:为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推动宣传工作提质增效,四川波鸿实业有限公司拟与新闻媒体合作,全面提升公司形象。该项目包括微信公众号运营、精品文案采编、主流媒体平台宣传三个板块,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

采购控制价为:¥350000元(其中微信公众号代运营费用限价为80000元);

服务期限:一年。

三、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申请人确定为成交申请人。

四、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7日上午09:00- 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

(1)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1号路好圣厂区波鸿实业办公楼二楼222室;

(2)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chenjing@bohonggroup.com.cn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1)现场拷取;(2)网络报名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验原件);

2.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10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申请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1号路好圣厂区波鸿实业办公楼一楼二会议室。

申请文件必须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恕不接收。

八、本磋商邀请在四川日报、绵阳日报、波鸿集团、绵阳市国资委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波鸿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女士  18908086230

投诉人及电话:赖女士  18908086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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