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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波鸿实业有限公司“龙潭项目司法造价鉴定咨询单位选聘”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波鸿集团来源:波鸿集团发布时间:2023-12-25浏览次数:489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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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波鸿实业有限公司对“龙潭项目司法造价鉴定咨询单位选聘”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申请人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龙潭项目司法造价鉴定咨询单位选聘

二、采购内容:

公开选聘一家造价咨询单位,为龙潭项目诉前和诉中提供造价鉴定咨询服务,并出具书面指导意见书。

采购控制价为:¥300000元(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服务期限:诉讼期限同步

质量要求:造价鉴定指导意见书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中价协[2012]011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等有关规范和通知标准。

三、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申请人确定为成交申请人。

四、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 投标人应提供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造价咨询截图。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上午09:00- 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1)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1号路;(2)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chenjing@bohonggroup.com.cn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1)现场拷取;(2)网络报名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验原件);

2.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投标人应提供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造价咨询截图。

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1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申请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1号路。

申请文件必须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恕不接收。

八、本磋商邀请在绵阳市国资委、波鸿集团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波鸿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女士(报名及咨询)  15196234700

    投诉人电话:黄先生  17828108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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