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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销售办法修订在即 经销商盈利难待解

作者:网络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3-11-07浏览次数:342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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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获悉,针对汽车流通行业的现状,商务部等主管部门对《汽车品牌销售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修订工作于近日全面启动。

    一位经销商负责人告诉记者:“日前,商务部和发改委牵头举办了修订讨论会。此次会议不仅有汽车协会相关负责人参加,也有国内主要经销商集团负责人参加,预计修订工作将于近期完成。”

    对于大多数经销商来说,利润率下滑是他们关心的焦点。上述经销商负责人表示:“大部分经销商达成共识,《办法》应在经销商管理、建店模式和压库三方面做出调整。”

    但一位不愿具名的协会相关人人士表示:“此次《办法》修改不会改变两个重要内容,即授权销售和平行进口。”有业内人士认为,如这两个原则不改变,经销商处于被动地位的现状不会得到根本改变。

聚焦生存环境改善

    《办法》从2005年即颁布实施以来,汽车经销商与厂商地位不对等的问题引发业界持续热议,而此次政策调整被提上日程后,改善自身生存状态成为经销商关注的重点。

    上述经销商负责人称:“目前经销商的代理合同多是一年一签。虽然次年大多数合同都会被续签,但这仍成为厂家制约经销商的重要筹码。”

    为此,不少经销商在会上表示,应扭转这一局面,延长合同的有效期,2~3年为较合适的期限;同时《办法》应建立经销商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经销商管理,对经销商利益应有相关法律保障,决定权不能全握于厂家。

    除经销商管理外,车企对于利益链的把控成为众多经销商“吐槽”的重点。

    《办法》第五条规定,汽车供应商应当制定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网络规划,包括经营预测、网点布局、销售网络建设进度及建店软硬件、售后服务标准等。“不少厂家即据此严格要求经销商的店面规模等,造成经销商的建店成本居高不下。”上述经销商负责人表示,“目前地价不断上升,这样的硬性规定无疑增加了经销商的硬件成本。这种成本最终将转移到消费者身上。”

    一位德系豪华品牌4S店的销售经理告诉记者:“在建店时,基本都被要求使用厂家统一配送的材料,甚至连一个壁灯也须来自德国。”

    不少与会经销商表示:“《办法》应明确厂家在4S店建设环节的职权范围,如建店材料,就应在同等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实施本土化采购。”

    事实上,汽车厂家对于产业链的把控,不仅体现在经销店建设等基础方面,在去年豪华车市场低迷时,压库也对经销商影响不小。

    上述经销商负责人称:“不少跨国车企为了完成较高的年度销量目标,将厂家大量的库存转移到经销商,这就极大地占用了经销商的资金,甚至导致部分经销商资金链断裂而破产,因此,《办法》应该明确规定经销商对车辆最高库存期限,即45天。”如果上述细则能够按照经销商建议的方向进行调整,也就意味着,经销商在经营风控环节有了更多的话语权。

市场环境倒逼政策修订

    实际上,此次商务部、发改委组织讨论修订《办法》并非首次。

    据参加讨论会的一位协会代表表示,早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时,我国汽车产业受到了相当大的冲击,不少经销商面临着严峻考验。当时即有经销商呼吁政府通过修订《办法》,以改变其在产业链中的被动局面,发改委、商务部也曾启动《办法》修订工作。但到了2009年,随着振兴汽车产业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我国汽车市场快速回暖,经销商窘境得到缓解,《办法》的修订工作暂时被搁置。

    “当下,我国汽车产业又出现了类似2008年的情况。”上述协会人士表示。从去年开始,我国汽车销量就出现增速放缓的态势,虽然今年产销规模有所恢复,但经销商利润下滑的情况却并未见缓解。上述德系豪华品牌4S店经理称:“如果说去年我们的新车销售还有约3%净利率的话,今年很可能亏本,而我们还是此品牌4S店中较好的。”

    某合资品牌4S店销售经理也向记者表示:“为了拉动销量,厂家今年修订了商务条款,年终返点不仅看经销商的批发量,还要将零售量作为考核目标。因此我们只能降价卖车,以尽量完成销量。”

    “日前不少媒体报道了进口车价畸高的问题,认为《办法》在政策层面为车企对产业链垄断创造了条件,这引起了商务部的高度关注。”上述政府人士表示,“这就成了启动 《办法》修订的催化剂。”

厂商话语权失衡状况待解

    目前《办法》虽已在酝酿修订,但记者了解到,修订的方向也许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经销商的被动局面,而经销商希望打破目前的车企“一方独大”的提议也不可能被全盘采纳。

    “从目前汽车的整体销售环境来看,授权销售依然是保证市场有序竞争和良性发展的重要模式。”上述协会人士表示,“目前,经销商直接从国外进口汽车的规模依然较小,《办法》修订的原则是尽量保护大多数。”

    “在上述情况无法改变的情况下,汽车厂家对于销售渠道环节依然具有绝对的话语权,经销商的被动地位仍然很难改变。”一汽车经销商无奈地表示。

    对此,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发改委和商务部已组织汽车厂家对《办法》修订条款进行了先期讨论,发改委和商务部会在综合车企和经销商意见的基础上对《办法》进行修订。”

    “在《办法》的根本原则不变的前提下,经销商要想真正获得应有的话语权,只有在车市实现供需平衡、产品结构出现更优化的情况下,才有望实现。”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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