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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好圣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作者:四川波鸿集团来源:四川波鸿集团发布时间:2011-01-10浏览次数:465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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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好圣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二期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相关链接:第一次公示、环评报告书简本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四川绵阳好圣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二期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绵阳好圣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绵阳市农科区一号路
    项目投资:154914.1万元
    产品方案:发动机缸体缸盖、曲轴、转向节、制动盘、制动钳钳体、制动钳支架、排气支管、涡轮增压器壳、方向机壳体、制动鼓等铸件,共计年产各类汽车零部件铸件27.59万吨。
工作制度:全年工作日300天。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建成后,废水包括机加工废水、过滤器反冲洗用水、实验室废水,以及生活污水。机加工废水主要为机加工工部产地清洗废水和工人洗手等产生的含油废水,主要污染物有COD、SS、石油类、LAS,拟采用隔油池预处理后,经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排放。化验室主要采用物理分析方法对产品进行检测,仅有少量化学酸碱类实验,使用化学品为硫酸、盐酸、NaOH,主要污染物为酸碱、SS等,经中和、气浮沉淀处理后,经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排放。生活污水主要包括厕所冲洗废水、食堂含油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动植物油、LAS、NH3-N等,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余生活污水一起经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涪江。设备循环冷却水排水。本项目中频感应电炉、空压机等设备循环冷却水水质较好,可作为清下水直接排放。本项目外排废水水量很小、污染物浓度较低,对涪江地表水的影响甚微,项目建成后不会使地表水体的环境功能降低。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各生产设备工作时产生的烟气、粉尘,以及食堂油烟。烟气、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及设备自带的除尘装置进行降温、除尘,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均能达到排放标准,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影响甚微。
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及极少量危险固废均有明确去向,去向合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环境风险分析:公司对于使用的有毒有害危险化学物品,拟采取的一系列控制污染的防治措施,可有效地控制其使用风险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要点
    废气:中频感应电炉烟气采用环形吸烟罩收集后送入旋风除尘器降温、除尘,然后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净化,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金属熔化炉相关标准限值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球化浇注工序产生的烟气、退火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后排放。落砂清理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排放。抛丸清理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排放。食堂油烟要求采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即可达到《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排放。
    废水:设备冷却水设循环水池循环利用,冷却排污水作为清净下水直接排入雨水管道。地面冲洗水、砂过滤器反冲洗水、实验废水(经酸碱中和预处理)收集至气浮沉淀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办公生活废水进入隔油池、预处理池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及动力设备等运行。主要采取的措施为合理布置噪声源;空压机及产噪较大的生产设备进行基础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大功率设备采用隔离布置,并采取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如厂房墙壁设吸声材料等;厂区周围及高噪音车间周围种植降噪植物。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废物由专业废品回收商回收;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并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去向明确。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绵阳市农科区规划及环境功能规划,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2) 本项目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3) 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5、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其他相关补充信息,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的方式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后文。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您认为本项目建设是否有必要?
    (2)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3) 您认为该项目运行中,建设方应该加强哪方面的管理?
    (4) 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等方式与项目建设方及评价方联系。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四川绵阳好圣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16-2821308
    (2)评价单位
    评价机构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209号)
    单位地址:成都市双林路251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84388591
    电子邮件:zhangsx@edr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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